
崔丽丽提出250余万待遇诉求 工伤案再审引关注。4月21日,崔丽丽透露她和前公司的工伤待遇案将于4月23日14时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次开庭将重点讨论她在被侵害后停薪留职期间的薪资问题。

崔丽丽及其委托代理人要求德科智控赔偿两年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以及此前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未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约250万元。
2023年9月22日,时任德科智控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到杭州出差,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总经理王某性侵。经过艰难诉讼,2024年4月2日,法庭判决王某犯强奸罪,服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3000元。被侵害后,崔丽丽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继续正常上班。公司不仅没有帮她申报工伤认定,还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崔丽丽只得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崔丽丽所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与2023年9月22日的创伤性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工伤认定提供了关键证据。同年12月,崔丽丽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其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2025年1月,公司因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向人社局和崔丽丽提起行政诉讼。3月24日,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认定德科智控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需继续履行合同,公司需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113万余元。但驳回了崔丽丽要求公司支付来回杭州取证费用的诉求。双方均对裁决结果不满,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月,法院宣判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决定。8月11日,公司未提出上诉,《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崔丽丽成为中国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受害人。
2025年9月23日,本案曾一审开庭,后因崔丽丽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问题中止审理。12月27日,崔丽丽被鉴定为十级精神工伤,案件恢复审理。崔丽丽表示合肥股票配资,本次开庭她将向法院提出13项诉请,包括因职场性侵导致的精神伤害在工伤待遇上的计算方式、企业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工伤医疗费及十级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待遇等问题。
盛多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